作息与考勤制度
第一条 作息时间:
(一)星期一至五:09:00——17:30(夏令时)
09:00——17:00(冬令时)
(二)中午休息时间:12:00——14:00 ;
(三)本组织为双休制。
第二条 周六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,但考虑到本组织工作的特殊性,外出执行工作可根据规定进行调休。
第三条 专职人员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,经会长核准免签到者除外。
第四条 因工作需要,须于晚间或假日加班者,应事先呈报部门主管以便列入考核。
第五条 在外出洽公者,若预知会延误上、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字,方可免除上、下班签到;在外洽公无法于上、下班前赶回办公室者,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、下班签到,但次日须在考勤表上补签确认。
第六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并递交财务部,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