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职人员福利制度
第一条 、本组织正式人员可享受本组织一切福利待遇。
第二条 、正式人员均参加社会保险,享有各项保险权利。
第三条 、组织可视情况,不定期举办专职人员聚餐、郊游等集体活动。
第四条、 部门主管随时呈报表现优秀的专职人员,经组织评审后视情况发给各种奖励,具体参照专职人员奖励制度。
第五条、 本组织对于全年无重大过失员工发放年终奖金,发放标准如下:
(一)服务满一年者结合实际情况,给予适当奖励。
(二)未到年终离职者不发。
第六条、 本组织根据考核,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专职人员进行调薪。
第七条、 本组织每逢重大节庆日(春节、中秋节等)向专职人员发放礼品或礼金,其金额视具体状况而定。
第八条、 每月月底作为本月工资发放日,若遇节假日则顺延。